近日,安化工商局对侵犯“安化黑茶”驰名商标专用权的安化某茶业有限公司作出没收、销毁被县工商局扣押的侵权手筑茯砖茶叶外包装100套,并处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。
今年4月11日,安化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安化茶叶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,安化某茶业有限公司未经“安化黑茶”商标权利人——安化县茶业协会许可,在其产品的外包装上擅自使用“安化黑茶”标志,遂展开详细调查。后经进一步查明,发现当事人于2013年3月在长沙某印刷厂印制了手筑茯砖茶叶外包装600套,其外包装显著标明“安化黑茶”字样。至案发,还库存此类手筑茯砖包装100套。
“安化黑茶”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,其中“安化”是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名称,“黑茶”是地理标志所证明地理来源的及特定品质、信誉和其他特征的商品的名称,“安化黑茶”的商标标志为“”。且“安化黑茶”商标于2011年11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,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当事人在生产的同一种商品上使用“安化黑茶”标志,该图案上的“安化黑茶”文字与“安化黑茶”注册商标中重要组成部分“安化黑茶”文字的读音、含义完全相同,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、加工工艺、品质产生误认,因而可以认定该标志与“安化黑茶”注册商标构成近似,属典型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。
根据《商标法》及其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的的相关规定,安化县工商局遂对当事人作出上述处罚决定。
(安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彭晓岩)